按苏财购告【2016】3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服务费收取标准:预算金额1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计算;
预算金额100~500万元(含)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计算的基础上打八折;
预算金额500~1000万元(含)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计算的基础上打七折;
预算金额1000~5000万元(含)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计算的基础上打五折;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计算的基础上打五折;
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若预算金额为150万
中标服务费=100万x1.5%+(150万一100万)x1.1%
支付方式: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采购合同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伍仟贰佰玖拾玖元整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