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水发水务集团所辖水库工程地震应急预案编制项目经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新疆水发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金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疆水发水务集团所辖6座已建水库工程,分别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的福海县、富蕴县、布尔津县、昌吉州阜康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与特克斯县境内。
2.2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2.2.1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针对6座水库工程开展地震应急预案专项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包含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协助审批及备案等全流程工作,所有成果须严格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及水利行业管理要求,确保预案具备合规性、实操性、完整性,可直接用于水库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及备案管理。投标人须协助水务集团上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完成专家评审全部审查工作,根据评审意见无条件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批。
2.2.2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伊犁片区预案需于11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片区需于2027年3月前完成编制任务报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依法设立,具有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技术咨询、设计、勘察、科研等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水库/水利枢纽工程应急预案编制或类似水利水电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3.4信誉要求: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②未处于经营异常名录,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处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水工、金结、施工、运行等专业技术人员。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现场踏勘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3日每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2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先登录“新疆水发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