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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北省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机电工程施工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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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 河北省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机电工程施工监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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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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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高速公路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94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61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交通运输部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国家高速公路河北省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5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河北承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项目资本金、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出资比例为 项目公司出资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塞罕坝机械林场营林区河口冀蒙界,与承克高速(内蒙段)相接,向东南经过塞罕坝机械林场、御道口牧场、御道口镇、城子镇、牌楼乡、半截塔镇、道坝子乡、龙头山镇、围场镇,终点止于围场县北,与大广高速围场支线终点相接。本项目全长106.330公里,主线共设特大桥7289m/4座(双幅下同),大桥9403.25m/24座,中桥791m/11座,小桥84m/3座,涵洞109道,隧道5969.5m/5座,分离式立交2563.5m/4座,通道87道,天桥8座;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2处。本项目机电工程包括全线范围内的三大系统(通信、监控、收费)、隧道机电(隧道通风、照明、供配电)、隧道消防和智慧高速等工程。2.1.3建设周期:30个月。2.1.4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9月。2.1.5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开工日期为2026年9月,施工准备期与施工期30个月(含试运行期 6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共计54个月。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阶段、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与竣工验收阶段全部的监理工作。2.3标段划分:本项目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 / 个。本次招标共一个监理标段,监理标段编号:JDJL。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 : 详见附件2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3.1.2业绩要求 : 详见附件2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3.1.3信誉要求 : 详见附件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详见附件2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3.1.5其他要求 :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或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详见附件1)存在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8 15:00 至 2026-08-24 17:00 ,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08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递交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要求,本次招标严格按照《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规定执行,评标专家必须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向 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或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0314-2120890,联系人:曹元峰、王哲浩,联系电话:0314-5909533。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电话: 0314-2271415电子邮箱: jtysjjsglk@.cn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13.联系方式招标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邮编:/邮编:/联系人:陈旭项目负责人:曹元峰、王哲浩电话:0314-2120890项目负责人电话:0314-5909533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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