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合作原则,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现就水果吧合作商招商项目开展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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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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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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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及费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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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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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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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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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吧合作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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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整果零食、现切盒装水果、鲜果零食、鲜果加工制品、节日定制水果礼盒等相关配套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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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作营收阶梯分成比例由各参选方自主报价,公司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商;
2.经营期间产生全部水电能耗、运营耗材、仓储保鲜设备、配送、包装物料、清卫等费用均由合作方全额承担;
3.所有经营设施、备货、陈列设备由合作方全额出资采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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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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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期整体合作周期为3年,合同按自然年度逐年签订;
2.每个自然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依据年度考评细则开展年度综合考评;
3.若首期3年合作周期整体综合考评合格的,合作方可直接续签2年合作合同;
4.若任意单年度考评不合格或首期3年整体考评不合格,公司有权在当期年度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约、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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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及服务要求
1.参选主体仅限合法存续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纯自然人不接受参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产权、股权纠纷。
3.自愿全额出资投入水果仓储、保鲜、陈列、配送、礼盒包装全套设施设备、门店形象布置、备货周转资金等;退场时自有货品、设备、物料由合作方自行清运搬离,不得损坏场地原有装修、水电管线、基础设施。
4.具备线下实体水果门店经营资质,拥有高校 / 事业单位同类果品供货运营、食品安全管控、损耗售后处置成熟团队。
5.参加本次比选前3年内,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重大行政处罚、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税务重大违法、无大额劳动纠纷赔付记录。
6.合作期间严禁整体转包、分包供货、分租经营点位,一经查实,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作、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将合作方列入合作商黑名单,永久禁止参与本公司所有招商项目。
7.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承诺严格遵守校园各项经营管理规定,建立水果赔付机制,变质、坏果支持24小时退换处置;开学季等高峰期落实大批量果品应急备货,保障果品新鲜度与供货时效;严格落实食材溯源、食品安全管控,做好果品储存、加工操作卫生管理,杜绝变质过期果品上架销售,自觉接受日常监督检查。
二、比选文件的获取及现场踏勘
(一)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8月18日-8月28日,每日8:30-16:30(周末、法定节假日不予受理)。
(二)获取及报名方式
1.报名邮箱:zjydwhcaigou@;
2.参选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全套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发送视为报名无效;
3.邮件命名规范:水果吧供应商比选+单位名称;
4.报名材料清单(全部加盖公章/经营者手印):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扫描件;
(2)转塘区域实体门店经营场地证明材料;
(3)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提供);
(4)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项目报名表(本公告附件);
(6)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提供,加盖手印)。
5.材料审核通过后,我方将电子版比选文件回传至参选方报名邮箱;如需纸质文件,可前往指定办公地点领取,文件不收取工本费。
(三)现场踏勘相关说明
1.踏勘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2.踏勘咨询联系人:成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89388、13616502401;
3.踏勘规则:不统一组织集中踏勘,参选方自行到场;入校提前致电联系人报备身份、车辆;参选方自行实地勘察校内配送路线、校园经营限制、供货需求等全部现场条件,参选报价及经营方案视为已充分知晓场地与业务现状,后期不得以此申请调价、减免费用。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8月31日16时整,以邮箱系统接收时间为准,超时不予受理。
(五)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内学生公寓4号楼1楼商贸部办公室。
三、参选文件送达及现场比选时间安排
(一)文件制作要求
1.参选文件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统一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公章;未密封、无盖章、破损文件现场拒收;
2.文件包含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二)文件送达
1.送达时间:2026年9月2日10时;
2.送达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大剧院306室;
3.逾期送达、封装破损、材料缺失的参选文件,工作人员现场直接拒收。
(三)现场比选
1.比选时间:2026年9月2日10时
2.比选地点:浙江音乐学院大剧院309会议室
3.现场规则:每家参选方委派1-2名授权代表述标,单家述标时长不超过8分钟;评审委员会现场独立打分。
四、结果公示与异议投诉
1.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音乐学院资产经营公司网站公示中选单位,公示期3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参选方如对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书面提交投诉材料;
3.投诉受理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571-87789300,19550283517;
4.仅受理加盖单位公章、附相关佐证材料的书面异议,无依据恶意投诉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比选所有参选方产生的材料制作、踏勘、交通等全部费用自行承担,无论是否中选,公司不予补偿;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正式发放的《比选文件》及最终签订合作合同为准;
3.浙江乐典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告、本次比选活动最终解释权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