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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保险债权计划比选的公告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拟开展保险债权计划项目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一、项目名称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保险债权计划公开比选项目二、比选内容(一)比选目的:业主针对1个标的项目,即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项目(以下简称“广佛南环”),通过公开比选引入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签订新的保险债权投资计划合同。(二)本次比选按 “发出比选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评审→确定中选机构→签订合同” 五个阶段组织实施。中选结果确认后,中选机构应在20个工作日内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合同文本供审核确认,逾期未提交或合同文本不符合业主要求,其中选资格自动失效。(三)资金用途:置换标的项目的金融机构借款、补充经营现金流。(四)融资期限:投资期限为7+3+5+5年。(五)签约及提款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六)增信方式:免增信。(七)贷款利率:不超过2.57%。 (八)选取机构数量:不超过4家。三、资格要求(一)资质要求:1、响应人须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与银行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并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联合体成员总数为2家;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亦不得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成员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法人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和盖章。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3、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并持有有效《保险许可证》的金融机构,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盖章。(二)信誉要求:响应人(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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