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2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天等县公安局新能源警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租用单位公开报名的公告。根据报名情况,召开中共天等县公安局委员会会议讨论,议定了天等县公安局新能源警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租用单位为左江花山崇左汽车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现对中标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2026年8月19日),如对以上项目中标公司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网上公示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 style="text-align:justify;margin-top:0;margin-right:0;margin-bottom:0;margin-left:0;text-indent:43px;padding:0 0 0 0 ;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height:41px">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天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农主任 0771-3532285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天椒大道68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3535689
天等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