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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大区精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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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大区精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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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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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大区精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大区精装已由 石家庄市鹿泉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鹿数政投资核〔2024〕1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 100%。项目建设单位为 石家庄市裕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裕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10373.2 万元,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岗东街以东,清泉路以北,清泉北路以南,规划路以西,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石家庄市2023年度第6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大区精装项目,总面积为79986.75㎡。建设内容包括:一标段:南区:1~17#公区精装修,面积为5335.76㎡;16#、17#洋房户内精装修,面积为9152㎡;二标段:北区:18~41#公区精装修,面积为11065.85㎡;18#~21#楼洋房户内精装修,面积为54318㎡,西大门社区大堂精装修,面积为115.14㎡ 。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及项目特征描述: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1688.111054万元(大写:壹仟陆佰捌拾捌万壹仟壹佰壹拾元伍角肆分);二标段:6237.478595万元(大写:陆仟贰佰叁拾柒万肆仟柒佰捌拾伍元玖角伍分)。
2.3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投标人仅可就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24 日23 时 59 分 59 秒,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9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在线远程开标,无需到现场 。
5.2逾期递交至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向招标人:石家庄市裕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王硕 ,联系电话:1762295327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赵星辰,联系电话:0311-80952391。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裕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部门
联系电话: 17622953275
电子邮箱: /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石家庄市裕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上庄镇龙泉湖湿地公园西门东行1300米梅坞建筑群A、B栋;
联系人: 王硕 ,
联系电话:17622953275 ,
电子邮箱: / 。
9.2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项目负责人: 陆心泽 ,
联系电话: 0311-80952391 ;
联系人: 赵星辰 ,
联系电话: 0311-80952391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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