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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招标/资审公告]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元氏县][招标/资审公告]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8-19
详细内容:
招标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已由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元经审审字(202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政府专项债券和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1228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对槐阳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改造现有粗格栅提升泵站和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等预处理设施,新建调节池及事故池、组合生化池、磁混凝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及中水池、污泥储池、综合工房及其他附属用房和配套设施等。购置更换污水设备98

台/套;配建厂外尾水管网5636m。改造升级后槐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40000m3/d。建设地点: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医药产业园槐阳污水处理厂厂内 (石家庄市元氏县远征路和 107 国道交叉口西南)。 2.2招标范围: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工作内容:本项目设计工作及厂区内土建工程施工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4209.645311万元。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4 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19 09:00:00

至

2026-08-25 17:00:00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09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9.1

特别: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

9.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向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闫懿成 ,联系电话:0311-8653011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梁健 ,联系电话:0311-83086882 。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电话:

0311-86530160 电子邮箱:

yszbb201@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收费金额(元)付费主体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槐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 河北元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元氏县远征路与409乡道交叉口东北40米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振头街道金石工业园瞪羚加速器1315 邮编: / 邮编: 050081 联系人: 闫懿成 项目负责人: 梁健 电话: 0311-86530116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8688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5831178007@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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