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融合科研楼-通讯配套专项工程(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融合科研楼-通讯配套专项工程(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先在南京理工大学校园网( ②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法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可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所出具的有效授权。经授权后,所属法人及其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设备及人员等证明文件均予以认定。(符合本项情形的,须提供有效授权函,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b、供应商须具备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内(2026年1月-2026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d、项目组成员
提供“人员配备一览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原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电工人员(1人)、登高人员(1人),缺一不可,不可兼任,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电工作业证(低压)、登高人员需提供有效的特种作业登高作业证,并须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6年1月-2026年6月)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2)其他要求: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b、提供企业承诺书原件(项目经理对无在建工程、能常驻施工现场的承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企业近两年承接过的工程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承诺)。
其中,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提供投标(响应)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格式六、投标(响应)承诺书)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a、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