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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3芦溪县询比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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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3芦溪县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江西 |
发布时间: |
202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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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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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3芦溪县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8-19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3芦溪县(标段编号:JXBBFA20260730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预算为146万元人民币(含税),项目类型:服务类。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芦溪
芦溪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
详见分项报价
1批
采购人指定地点机动车可达
除采购人另有其他要求外,交付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采购人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到货。
本项目划分标包。1.3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预算为146万元人民币(含税),项目类型:服务类,划分为4个标包。具体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1:上栗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3万元(含税);
标包2:湘东区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3万元(含税);
标包3:芦溪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标包4: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每个标包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设限中要求,每个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但只限成交一个标包,供应商如响应多个标包,须填写成交意愿表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最高折扣限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7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广告制作类相关业绩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标注制作人员、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清单;同时还须提供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4供应商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2.4.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7 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广告制作类相关业绩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4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6.2本次项目涉及现场设计制作,于唱价结束,评审开始时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2楼会议室同步进行,现场联系人:罗先生,19179111952。。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萍乡市公园北路99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
334000
邮 编:
330002
联 系 人:
黎经理
联 系 人:
罗清檑
电 话:
18979970298
电 话:
191791119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etluo17@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1570001412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6年08月18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芦溪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标包3芦溪县(标段编号:JXBBFA20260730001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现需对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本项目预算为146万元人民币(含税),项目类型:服务类。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2026-2028年上栗、湘东、芦溪、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芦溪
芦溪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
详见分项报价
1批
采购人指定地点机动车可达
除采购人另有其他要求外,交付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并收到采购人采购订单发出之日起48小时内到货。
本项目划分标包。1.3项目规模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预算为146万元人民币(含税),项目类型:服务类,划分为4个标包。具体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1:上栗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3万元(含税);
标包2:湘东区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43万元(含税);
标包3:芦溪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标包4:莲花县广告制作及设计服务,预算金额:30万元(含税)。
每个标包取1名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本项目设限中要求,每个供应商可响应多个标包,但只限成交一个标包,供应商如响应多个标包,须填写成交意愿表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最高折扣限价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7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广告制作类相关业绩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现场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必须标注制作人员、项目负责人)。(提供人员清单;同时还须提供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供应商应配合评审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审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
2.4供应商其他要求:
2.4.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2.4.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3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所有由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产品中所涉及到的授权、标识、图案、图片、字体、肖像、影音素材等内容)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5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7 产品业绩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3年7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1日全国范围内签订的广告制作类相关业绩合同,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万元。(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扫描件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审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19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4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2026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6.2本次项目涉及现场设计制作,于唱价结束,评审开始时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2楼会议室同步进行,现场联系人:罗先生,19179111952。。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
江西省萍乡市公园北路99号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
334000
邮 编:
330002
联 系 人:
黎经理
联 系 人:
罗清檑
电 话:
18979970298
电 话:
1917911195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etluo17@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30015700014127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6年08月18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8-19 1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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