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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采购/资审公告]Z131000260350廊坊市数据局政务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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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廊坊市][采购/资审公告]Z131000260350廊坊市数据局政务云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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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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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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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项目概括廊坊市数据局HB2026083690010002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9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1310002603501001项目名称:廊坊市数据局政务云服务项目-1包预算金额:2837万元最高限价(如有):2837万元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责任企业划型情况合理分包,满足合同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对于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如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需按照“附件四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提供承诺函”】;(2)如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明确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的 60%。【“附件四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 提供承诺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2.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和 (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廊坊市数据局地址:廊坊市数据局联系方式:0316-233100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联系方式:0316-292061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真真电话:0316-29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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