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绣公园及其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施工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JJGZ50019
一、招标文件变更: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规定位置的确定”-3.1.3 “规定位置”调整为: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排序出现评标价相同时,相同评标价均占排序,且对相同评标价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评标价排序的位次),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计算按照进一法取整。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图,规定位置为3,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分别对应签好为4、5、9,此三家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依据签号由小到大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规定位置开始评审单位为投标人3。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5
投标人6
投标人7
投标人8
投标人9
投标人10
投标人11
投标人评标价
200
202
202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签号
11
4
5
9
1
3
2
7
8
10
6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规定位置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1.3条”调整为:1.3 评标委员会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3.6款、第3.7.1项、第3.7.2项。
3.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条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9月01日09:30。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1710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3878906
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何云飞
联系方式:0551-63679165
2026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