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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市][招标/资审公告]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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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南宫市][招标/资审公告]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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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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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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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南宫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南宫市交通便民出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审批投资审字[2025]1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南宫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便村乡、大村乡、王道寨乡、大高村镇、段芦头镇、垂杨镇、北胡办、苏村镇、南杜办、薛吴村乡、紫冢镇、大屯乡、明化镇、西丁办14个乡镇办。
2.1.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新改建农村公路39条39公里,其中翻修改造18条、加铺沥青路面18条、新建3条,改造桥梁1座。
2.1.3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
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3年08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46 号和财库[2022]19
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60%。预留份额部分允许投标人通过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20
00:00:00至2026-08-26
23:59:59,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的“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分为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其中明标部分为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暗标部分为第一信封技术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实现评审专家“盲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南宫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张玉彪,受理电话:0319-5226009);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利、赵志恒,受理电话:0311-83021585)。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南宫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5226009 电子邮箱:a5222083@163.com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13. 联系方式招标人:南宫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南宫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邮编:/邮编:/联系人:张玉彪项目负责人:陈利、赵志恒电话:0319-5226009项目负责人电话:0311-83021585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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