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挂牌出让以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2026
-6-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路与规划支三路交界处东南侧地块(审批号:JK2026-0011) |
20002.68 |
二类工业用地 |
50年 |
≥0.7且≤2.5 |
≥40% |
≥10%且≤20% |
659 万元 |
132 万元 |
(一)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二)竞得人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剩余的50%成交地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日内缴清。每期缴纳应一次性完成,不得分散多次缴纳。
(三)地块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18个月内竣工。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不超过成交总价20%的部分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和剩余部分竞买保证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五)地块挂牌出让成交当日,竞得人须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履约保证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六)该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行业准入类别为电力供应业,用于智能电网输送与配电项目(储能电站)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人民币235万元/亩,年工业总产值不少于人民币400万元/亩,年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 15 万元/亩。
二、挂牌出让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申请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电力供应(智能电网输送与配电),竞买申请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取得省级电网公司接入电网系统的批复。以上条件须由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促局审核确认并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报名竞买。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15日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系 人:刘女士、凌女士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①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营业部
账 号:611980907856
②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工商银行武鸣支行
账 号:2102117009249036561
③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南宁市武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190612010102236953
④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农行武鸣聚宝支行
账 号:20035801040002461
⑤收款人: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市武鸣支行
账 号:20345012200100000664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