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响应。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已按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2)投标(响应)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响应)供应商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穗建审批〔2024〕242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响应)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项目负责人至投标(响应)截止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响应)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响应)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若该投标(响应)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响应)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成交)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注:响应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7日,获取时间段为上述日期每天全日。
地点: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3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磋商文件,购买磋商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美术学院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020-393621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83172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20-83172166-823(电邮:hualunsi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