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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五金机电零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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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五金机电零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
| 所属地区: |
湖南 |
发布时间: |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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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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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五金机电零星材料采购项目第1-2标段(重新采购第1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GS20260814006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五金机电零星材料采购项目(重新采购第1次)
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
采购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需求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8-25 09:3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0 %
评审价的确定
□ 不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价格抵扣率)
☑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1项目概况:(1)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郴州高速养护项目部现承包耒宜高速、汝郴高速、郴宁高速、衡桂高速、桂武高速、炎汝高速,全部里程小计617.954km(其中主线里程527.692km,连接线里程90.262km)。(2)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永州高速养护工程项目部所辖高速公路;包括郴宁高速、宁道高速、道贺高速、衡枣高速、邵永高速、永新高速,全部里程小计408.189km(其中主线里程379.71km,连接线里程28.479km)。
1.1.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湖南高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郴州高速养护项目部与永州高速养护工程项目部所需的五金机电零星材料,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第1标段含税上限价为1468079.80元(2年预估),第2标段含税上限价为1569749.90元(2年预估),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最高限价采购清单》。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1)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签订采用1+1模式。采购需求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及管理需要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2)交货期:采购需求人发出通知后1天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需求人指定地点,其中:第1标段为郴州高速辖区范围内各个工区; 第2标段为永州高速辖区范围内各个工区。
1.4质量要求:所有材料均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采购文件、合同约定的检验要求及甲方供货项目的验收标准,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1.5其他要求:
(1)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响应阶段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供应商须在郴州地区或永州地区范围内拥有自有或控股实体营业场所(简称“实体店”)。该实体店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①该实体店应为面向最终用户的固定商业场所,具有合法的工商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
②该实体店必须为供应商自身(若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则经营者须为供应商本人)或供应商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1%的控股子公司所有并负责运营;
③实体店面积须在30平方米(含)以上,销售的商品以五金机电类为主;
④该实体店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持续正常营业不少于6个月(含)。
(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2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2个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7)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在此范围内)。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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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 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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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金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简易计税方法
5
最高响应限价
□ 无
☑ 有,采购人编制了最高响应总限价 第1标段含税1468079.80 元;第2标段含税1569749.90 元;其中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 3%
□ 有,采购人编制了最高响应总限价及分项单价限价,最高响应总限价 元/%;其中分项单价限价为: ;最高响应总限价基准税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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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含税报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的含税价格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
(2)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响应人仅需在采购交易平台填写含税响应总价及税率,总价保留两位小数,无需填报分项报价清单;
(3)各清单项的合同含税单价等于响应折扣率乘以含税最高限价单价,单价保留两位小数。其中响应折扣率=响应总价/最高限价总价。各类材料的含税最高限价单价详见附件《最高限价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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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递交。
8
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9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同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 不得少于三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10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1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标段
□ 家;成交份额:
□ 家;确定多家供应商,不明确比例,按第一名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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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89757151/ 0731-89757153
通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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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中共湖南省纪委湖南省监委驻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 0731-89757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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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 彭女士
电 话: 0731-89757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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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支票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信用评定等级为AA级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可按约定金额的50%计取。同时,若供应商的成交金额低于本项目有效响应报价平均价(不含该供应商自身报价)的85%,在履约保证金总额不变的前提下,供应商须以现金形式缴纳“(平均价-成交价)×30%”的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缴纳形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成交通知书发送后7日内。
其他要求: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采购需求人)有权对履约保函进行真伪核验,供应商如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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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期内合同单价不调整。
(2)本项目无预付款,结算方式为按月度进行周期结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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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登录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2)注册完成后,请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报价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完成报名。
(3)采购交易平台的注册、采购文件的获取、响应文件的制作及递交、开标流程等详见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操作指南(采购交易平台客服热线:0731-89677969,技术支持QQ:2753550877)。
(4)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前往施工地点进行现场踏勘。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未进行现场踏勘或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异议或拒绝签订合同。
(5)在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如发现供应商存在转包情形,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终止采购合同,并将供应商的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1-3年内禁止响应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采购项目,同时要求供应商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6)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其所响应标段的含税响应总价填报在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报价清单中,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将 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③实体店门头及店内陈列销售产品照片、④实体店在地图软件(如百度地图、高德地图)上的精确定位截图 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格式参考详见附件),否则视为放弃参与响应。
(7)现场核查的补充: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对所提供资料及实体店真实性的现场核查。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前组织现场核查,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等实际状况与响应阶段所承诺内容是否一致,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如发现核查情况不一致,视为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其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
(8)评审办法的补充:承诺要求针对本公告所列全部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完全满足所有要求,并接受后续核查。如承诺不实,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处理后果。注:响应阶段仅审查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②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③实体店门头及店内陈列销售产品照片、④实体店在地图软件(如百度地图、高德地图)上的精确定位截图是否提交,不对其内容进行实质性合格性评审。
(9)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标段。
(10)本公告附件1.供应商须知第1.1款第(4)条不适用。
(11)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法,按照评审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竞价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 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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