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实训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1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左箭头)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2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满屏)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3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右箭头)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4 教学仪器 人行横道信号灯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5 教学仪器 倒计时显示器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6 教学仪器 智能行人过街申请按钮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7 教学仪器 48路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900.00 -1-8 教学仪器 红绿灯架子 9(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100.00 -1-9 教学仪器 RTK路锥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627.00 -1-10 教学仪器 机动车测速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18.00 -1-11 教学仪器 路由器 8(个)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 -1-12 教学仪器 网络摄像头 10(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1-13 教学仪器 ESP32开发板 25(块) 详见采购文件 875.00 -1-14 教学仪器 TF卡 8(块)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 -1-15 教学仪器 电池 12(套)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 -1-16 教学仪器 继电器1 12(个)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 -1-17 教学仪器 继电器2 12(个)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 -1-18 教学仪器 红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19 教学仪器 黄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20 教学仪器 绿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21 教学仪器 黑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标的提供的时间”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实训设备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实训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1-1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左箭头)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2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满屏)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3 教学仪器 机动车信号灯(右箭头)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6,600.00 -1-4 教学仪器 人行横道信号灯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5 教学仪器 倒计时显示器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6 教学仪器 智能行人过街申请按钮 10(套)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 -1-7 教学仪器 48路智能交通信号控制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900.00 -1-8 教学仪器 红绿灯架子 9(套) 详见采购文件 35,100.00 -1-9 教学仪器 RTK路锥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627.00 -1-10 教学仪器 机动车测速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518.00 -1-11 教学仪器 路由器 8(个)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 -1-12 教学仪器 网络摄像头 10(个)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1-13 教学仪器 ESP32开发板 25(块) 详见采购文件 875.00 -1-14 教学仪器 TF卡 8(块)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 -1-15 教学仪器 电池 12(套)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 -1-16 教学仪器 继电器1 12(个)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 -1-17 教学仪器 继电器2 12(个)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 -1-18 教学仪器 红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19 教学仪器 黄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20 教学仪器 绿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1-21 教学仪器 黑色导线 1(捆)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文件“标的提供的时间”执行。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对于可通过电子证照库共享的营业执照等相关企业证明,供应商无需另行提供。)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参照采购公告附件或自拟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实训设备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货物的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货物的制造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新型智能交通信号控制实训设备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