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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道路规范化改造工程答疑公告2
公告名称: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道路规范化改造工程答疑公告2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6-08-20
详细内容: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道路规范化改造工程答疑公告2(项目编号:2026AFAGZ50882)

 

各潜在投标人: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道路规范化改造工程”(项目编号:2026AFAGZ50882)答疑公告如下:

一、提问问题

问题: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5770568.02元,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3.6.3条(1)异常低价计算方式:①最高投标限价×65%。备注:异常低价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低价为65%,算出来的价格为:3750869.213元,招标要求小数保留2位也就是3750869.21元,那算出来就是64.9999999%,这个价格属不属于低价3750869.21元?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3.6.3条(1)异常低价计算方式:①最高投标限价×65%,计算得出异常低价金额为3750869.21元。招标文件中评审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办法前附表 3.6.3 第①项、第②项中任意一项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二、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规定位置的确定中3.1.3规定位置”现调整如下:

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排序时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占排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评标价排序的位次),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计算按照进一法取整。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图。

第一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的排序。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对应签号分别为4、5、9,此三个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每个投标人均占排序,依据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

第二步:按照“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进一取整的方法确定规定位置。即11÷10+1=2.1,取整后为3,规定位置为3。

第三步: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即从排序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即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不通过,则对排序为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5





投标人6





投标人7





投标人8





投标人9





投标人10





投标人11









投标人评标价





200





202





202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签号





11





4





5





9





1





3





2





7





8





10





6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规定位置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1.3条”调整为:1.3 评标委员会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3.6款、第3.7.1项、第3.7.2项。

四、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条。

五、招标文件其他调整: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序号11付款方式现调整如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进行结算,每月按监理人及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实际工程量的80%进行支付;工程完工后工程款付至实际完成工程产值的80%停止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完整、合规的付款申请资料后,发包人支付至竣工结算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至结算审定价款的100%。若采用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提交工程质量保证金,则最终工程款支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2、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9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17时30分前,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应覆盖投标有效期时间。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伟

电话:0551-823081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安天利信总部基地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潘浩

电话:0551-63736278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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