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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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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合肥合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 招标文件补疑2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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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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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合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6ANNGZ50109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合肥合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招标编号:2026ANNGZ50109 )补疑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调整部分:
1:第三章评标办法“3.评标程序-3.1 规定位置的确定”表述调整为:
“对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排序时出现投标人报价相同的情况,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占排序,按照随机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评标价排序的位次),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规定位置确定规则为“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计算按照进一法取整。”
举例如下:
11家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评标价如图。
第一步: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通过初步筛查投标人的排序。其中,投标人2、投标人3、投标人4评标价均为202,对应签号分别为4、5、9,此三个投标人在评标价排序时,每个投标人均占排序,依据签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其评标价排序的位次。
第二步:按照“所有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数量÷10+1”进一取整的方法确定规定位置。即11÷10+1=2.1,取整后为3,规定位置为3。
第三步: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即从排序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通过即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不通过,则对排序为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初步筛查的投标人
投标人1
投标人2
投标人3
投标人4
投标人5
投标人6
投标人7
投标人8
投标人9
投标人10
投标人11
投标人评标价
200
202
202
202
203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签号
11
4
5
9
1
3
2
7
8
10
6
按照投标人评标价由低到高的排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规定位置
2: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1.3条”表述调整为:
1.3 评标委员会从规定位置开始,按照排序由小到大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情形见本章第3.6款、第3.7.2项。
3: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1.3条。
提问部分:
提问1:8月19日下午经现场实地踏勘:(1)二期光伏2#、3#、4#三栋楼屋面光伏,仅安装了光伏基础支墩、光伏支架,光伏组件及光伏直流电缆PV1-F-0.6/1kV-1*4mm2,剩余组串式逆变器、交流电缆及桥架、一楼配电间低压光伏并网柜(箱)均无,此部分施工内容是否属于二期厂房屋顶光伏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请给予明确?
回复1:逆变器及汇流箱均在屋顶设备间内,二期仅包含光伏屋面监控、光伏并网柜系统(含并网电缆)、屋面水清洗等。(详见图纸)其余部分不在本次清单范围内。
提问2:施工招标文件补疑1 二期厂房屋顶光伏并网配套工程,具体包含什么施工内容:“回复2:二期厂房光伏并网柜至接入点相关工程施工及屋面视频监控、水清洗等”,二期厂房光伏并网柜,逆变器及逆变器至光伏并网柜及交流电缆属于二期施工单位施工内容,一期中标单位仅配合施工光伏并网柜至接入点相关工程施工及屋面视频监控、水清洗工作,一期光伏并网电气技术故障及解决归属责任属于二期施工单位,请给予明确?
回复2:二期并网柜前电气技术故障及解决归属责任属于原二期施工单位,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划属于中标单位,原二期施工单位予以配合。
提问3:二期光伏并网接入点具体位置,需提供二期光伏施工图纸(含结构图、电气图等),以便于了解二期屋面光伏逆变器分布位置及逆变器至并网柜交流电缆路径。
回复3:二期光伏逆变器至并网柜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并网柜具体位置详见图纸。
提问4:“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合同生效且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扣除暂列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扣除暂列金额)。2、完成供电部门并网验收,并通过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 累计支付至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扣除暂列金);3、完成项目竣工结算,支付至项目竣工审定结算价的 97%(剩余3%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4、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3%竣工审定定结算价。”,该付款方式资金风险大,因合肥生物医药科技园单位工程尚未验收交付,导致分布式光伏项目无法通过供电部门并网验收,建设单位无法及时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导致分项分布式光伏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建设资金如何得到保障落实,请给予明确?建议付款方式:付款周期的约定: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合同生效且投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扣除暂列金额)的预付款保函后,预付合同总价的10%(扣除暂列金额)。2、完成项目所有人员及电站配套设备(组件、逆变器、夹具导轨、电缆电柜等)进厂且乙方开具合同总金额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进厂款(扣除暂列金);3、工程进度款:所有设备安装完毕,且乙方开具合同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4、完成项目竣工结算,支付至项目竣工审定结算价的 97%(剩余3%尾款作为质量保证金);5、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3%竣工审定定结算价。
回复4:本条不予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5:一期、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供电部门介入批复文件什么时间下发,如下发请给予提供?
回复5:手续正在办理,待供电部门批复后予以提供。
提问6:拟提供业绩为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项目实际并网容量650KW。但该项目有两个并网点,供电部门出具了两个并网相关证明材料分别为220KW和430KW,此业绩是否满足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6: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作证材料证明多个并网点归属于同一项目即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合肥合庐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合铜路与广巢路交叉口科技服务中心办公楼二楼
邮编:231500
联系人:徐涛
电话:0551-82568360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新起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军二中路37号能源大厦三楼
邮编:231500
项目负责人:徐凌云
电话:15855115560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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