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工程车辆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
|
公告名称: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工程车辆服务采购公告(二次) |
| 所属地区: |
安徽 |
发布时间: |
2026-08-20 |
|
详细内容: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工程车辆服务采购公告(二次)一、项目编号:GYL-2026-WLFWCG-QY-042二、委托单位: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芦岭煤矿三、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四、采购方式:面向“聚能物流云平台”注册用户开展的物流服务采购活动五、资金企业自筹六、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年度预估费用成交供应商工程车辆服务10万元1名2.服务内容以实际需求为准,并不承诺均衡作业。成交供应商不得以成交后估算值发生变化为由向采购人提出涨价、索赔等要求。3.本物流服务采购项目如因市场或生产等因素影响合同履行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因合同终止向采购人提出索赔。具体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贰年。4.服务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燃油、人工、各类保险、税金等所有费用。各响应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作业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合同期内服务单价不变。5.响应供应商应查勘现场,充分调研实际作业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计划量的完成。七、响应供应商及车辆要求1.响应供应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车辆服务或租赁等相关资质,能够开具6%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2.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①根据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库,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②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③与本项目其他响应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者关联关系。 ④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 ⑥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3.响应供应商在近二年内(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向前追溯)未与委托单位和采购人在业务合作中发生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假举报等违规违约及其他损害淮北矿业集团合法权益的行为。4.响应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是合法的运营车辆,30吨吊车、50吨吊车、150型挖掘机、190型挖掘机、210型挖掘机、小型抓机(135型以下)、中型抓机(135型-170型)分别不得少于1辆。车况良好,均符合交通管理部门关于工程车辆的相关规定,保证对所投车辆具有完全调度、支配权,能够完全适应委托方作业计划,不得更改委托方下达的作业计划及时间要求。响应供应商需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影响委托方正常生产。委托方用车前提前联系,成交供应商按指定时间派车(提供车辆一览表,吊车提供行驶证;挖掘机、抓机提供合格证或车辆铭牌等证明材料)。5.响应供应商所投吊车、挖掘机、抓机必须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交强险,车辆、人员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关于工程车车型、司驾人员的相关规定,司驾人员须具备相应操作证,能够承担车辆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人身安全、车辆、货物损毁等风险(提供承诺,吊车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正式车辆交强险保单)。6.如在物流服务采购及业务实施过程中发现响应供应商串标围标、弄虚作假、虚结费用、威胁恐吓或言语阻挠其他响应供应商参与的,全额扣除响应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的按照企业实际损失从应付费用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追偿,违规供应商纳入“黑名单”管理,五年内不得参与“聚能物流云平台”物流服务采购活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八、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26年08月20日17:00至2026年08月26日11:00止,逾期不予受理。2.获取方式:响应供应商缴纳相应响应文件费200元后(需备注项目名称),通过“聚能物流云平台”客户端进行下载,响应文件售后不退。已缴纳过响应文件费的响应供应商无需重复缴纳)户 名: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人民东路支行账 号:95588 51305 0000 125843.当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文件为准。九、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评审地点详见采购文件。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淮北矿业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中路276号供应链公司联系人:王 韦 电话:0561-4951090 周成龙 电话:0561-49517222.有意向的供应商需在“聚能物流云平台”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参与。平台注册网址: 电话:0561-49557773.财务联系人:潘梦婷 电话:0561-4951712十一、特别说明因本项目为二次公开采购,现对第二次公开采购做如下说明:若第二次公开采购仍不满足采购条件,采购人可以再次采购,也可以分别在相应阶段转换采购方式,完成采购程序。当响应供应商数量为2家时,本项目可以变更为谈判采购;当响应供应商数量为1家时,本项目可以变更为直接采购,后续采购流程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