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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6-08-21
详细内容: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92300020001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 阜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阜政服投资[2026]26号 关于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华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阜宁县2026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2建设地点:阜宁县境内 

2.3建设内容:古河镇许高村、大冲村,吴滩街道合东村,陈集镇双营村、瓦许村,

羊寨镇大西村、王山村等1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古河镇许高村、大冲村,吴滩街道合东村,陈集镇双营村、瓦许村,羊寨镇大西村、王山村等1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污水处理设施3座;建设污水主管网8公里,管材何用HDPE缠绕增强管,管径为DN200-DN400,建设检查井200座;建设接户管16公里,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DN110-DN160,建设检查井270座。项目计划投资8550539.48元。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6工程合同估算价(元):8550539.48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古河镇许高村、大冲村,吴滩街道合东村,陈集镇双营村、瓦许村,羊寨镇大西村、王山村等1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进行综合治理,新建污水提升泵站2座、污水处理设施3座;建设污水主管网8公里,管材何用HDPE缠绕增强管,管径为DN200-DN400,建设检查井200座;建设接户管16公里,管材采用UPVC管,管径DN110-DN160,建设检查井270座。项目计划投资8550539.48元。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工期:60日历天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2026年 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阜宁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1、12.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一阶段评标)£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9月01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阜宁县天津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阜宁沿海世贸广场A区16幢M03、M04室

联系人:  刘辉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15105103001                电话:1893227120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224422                      邮编: 224400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阜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68691130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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