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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6年食品快检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A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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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罗湖区2026年食品快检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A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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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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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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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罗湖区2026年食品快检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 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HDL2026000045-A(0868-2641ZD765F-A)2.项目名称:罗湖区2026年食品快检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3.项目预算:1901674.50元4.最高限价:1901674.50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罗湖区2026年食品快检及快检室运营服务项目(A包)1项详见招标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或分所)则须提供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其所属总公司(或总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或总所)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总公司(或总所)与分公司(或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需注明经营者信息。自然人参与投标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08:30期间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08: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08:30(北京时间),在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投标人须在开标当日2026-08-31 08:30 ~ 2026-08-31 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已安装了“电子营业执照”APP,并且在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app中完成相应的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备份密钥等操作(具体详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投标地区必须选择 “广东省-深圳市-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请根据手机小程序/app进行设置,或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86355313,15921122750)。(2)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于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属于创新应用场景,如不熟悉操作可能导致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系统已提供加密、测试解密和撤回重新上传的功能,各投标人须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制作和加密上传投标文件。(3)已办理数字证书(电子密钥)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活动。未申请电子营业执照或无法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的用户,必须使用电子密钥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加解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020-89524338(CA办理指引详见链接 ( ( 年 8 月 26 日 00 : 00 (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2026 年 8 月 28 日 00 : 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1)“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分机号:821。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的规定,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无权提出质疑。供应商需保留其按照公告明确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相关截图等),用以证明其具有依法提出质疑的权利。)6.(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 ( 0755-2565587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 分机号:8213.项目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滕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 分机号:821系统技术支持:0755-36568999转1转1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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