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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储能电池预制舱智能制造项目冲压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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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市本级】储能电池预制舱智能制造项目冲压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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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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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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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储能电池预制舱智能制造项目已办理《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607-420505-04-01-575420),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宜昌国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冲压设备进行第2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标段名称:储能电池预制舱智能制造项目冲压设备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2、建设地点:宜昌市猇亭区临江大道519号3、项目概况:储能电池预制舱智能制造项目冲压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110T开式单点高性能压力机3台、NC伺服送料机3套及定制化630T自动冲压生产线1套。4、招标范围:110T开式单点高性能压力机3台、NC伺服送料机3套、定制化630T自动冲压生产线1套的设备采购、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相关技术支持、约定备品备件及全套完整技术资料交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5、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技术资料交付及验收交付。6、质量要求:所有设备及配件为全新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精度、性能要求,确保设备正常稳定运行。7、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为所投冲压设备的制造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冲压设备供货业绩。(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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