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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2026年度“政府网站运营及内容维护服务”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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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3关于2026年度“政府网站运营及内容维护服务”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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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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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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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度“政府网站运营及内容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示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2026年度政府网站运营及内容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予以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政府网站运营及内容维护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 号)及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协助做好政府网站运营工作。协助开展宝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技术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政府网站功能及页面改版升级、年度创新应用建设、英文版网站改版实施等应用建设及改造升级工作;协助做好省集约化平台宝安站点安全管理,规范区属街道部门站点开设与关闭,及时响应各子站功能、页面、栏目优化调整需求,设计制作相关节日横幅、特定时期飘窗,维护栏目信息引用关联等;协作做好网站信息数据统计、历史过期稿件和链接清理归档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政府网站内容维护工作。根据上级关于政府网站各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协助做好政府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协助开展政府网站拟发布信息初审工作;及时协助处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类监测报告、问题工单、政府网站找错等。
(三)协助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普查监测工作。提供在线内容安全审查系统,主要用于全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事前审核(预警问题须全面准确、误判率低,且平台监测稿件数量、使用人数无限制)。每月至少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历史信息开展一轮全覆盖普查监测,监测系统须接入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时抓取宝安区政府网站最新信息及附件开展常态化日常扫描,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出具报告,并配合责任单位对相关错误进行修正和调整。
(四)协助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技术支持。供应商安排至少包含4名技术人员的服务团队专职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技术支持;协助开展网站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等活动;协助开展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安全演练前后网站安全保障和值班值守等工作。
三、采购预算:不高于72万元人民币
四、评审方式和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我单位将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出一家中标供应商,评判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项目报价
以满足采购需求且不超过控制金额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精确到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0
2
项目服务方案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价,主要包括对本项目的总体理解程度,对项目开展需求分析,对网站运营管理和内容保障的专业程度、前置内容审查平台实用性等。
35
3
供应商团队
情况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技术服务团队资料进行评价。
15
4
同类项目业绩
提供政府网站运维、信息发布前置审查平台等服务项目业绩。
20
5
诚信情况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需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用监管公示平台、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监管网等平台查询结果作为佐证材料。
10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注:“信用中国”“”“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投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与其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未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的情形(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投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承诺函、工作方案、近三年公司业绩、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等;
投标文件中所有资料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保留电子件备查。密封后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且不合理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报名截止时间(采购公告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原公告延期5个工作日),即2026年8月26日18: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及递交地址:
报名方式:现场投递标书或邮寄投递标书
递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宝安区人民政府大楼878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5-88176350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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