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事先告知书
公告名称:
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事先告知书
所属地区:
贵州
发布时间:
2026-08-21
详细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正本)

白人社监理决字〔2026〕第0035号

被行政处理决定人:中建方远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拖欠41名农民工民工工资人民币942354.21元。

(认定的违法的事实和证据)1.施工合同;2.《劳动保障监察询问笔录》;3.白人社监令字〔2026〕第G045号《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4.白人社监理告字〔2026〕第0034号《劳动保障监察处罚事先告知书》;5.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表。6.欠薪承诺函。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现根据(行政处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决定给予你单位下列行政处理(行政处理内容,履行清偿财产义务的方式和期限):

责令你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你单位承建的白云区融创云麓长林项目中拖欠陈汉林班组41人工资人民币942354.21元。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理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本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印章) 

2026年8月18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正本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副本交当事人。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