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牛路口至北沟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或线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G-2026-047
2、立项批复文号:远发改审批〔2026〕169号
3、项目名称:牛路口至北沟道路改扩建工程监理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0.00(万元)
6、最高限价:60.00(万元)
7、采购需求:牛路口至北沟道路改扩建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24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勘测、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2、供应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①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完全撤离原项目,全职到岗履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②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③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④监理员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⑤上述人员不得相互兼任。若相关人员岗位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承诺函);
5.4、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分公司)。本采购文件所要求的社会保险需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种险种。新注册成立供应商无法提供相关时间内社保证明材料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人自注册成立时间起至磋商截止时间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因单位组织形式、省外社保查询显示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险种,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自行承担。(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情况说明(如涉及))
5.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7、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