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DT2026082100
项目名称
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标段编号
ZJDT2026082100001001
标段名称
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8月2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8月28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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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经发[2026]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北邻金桥大道、南邻便民路、东临振兴路、西邻创业路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将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污染物进行管控。本工程选择等厚度水泥土地下连续搅拌墙(TRD工法)作为垂直屏障工艺,建设垂直屏障区域水平面积约44647.93平方米,垂直屏障墙长度791.44米,阻隔墙深度13.5米,厚度0.8米。具体以清单为准。
3.3质量要求:合格
3.4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3.4.1工程类别:中型
3.4.2技术复杂工程:
3.5标段划分、标段合同估算价以及招标范围:
3.5.1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
ZJDT2026082100001001
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
1120.0
本项目将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污染物进行管控。本工程选择等厚度水泥土地下连续搅拌墙(TRD工法)作为垂直屏障工艺,建设垂直屏障区域水平面积约44647.93平方米,垂直屏障墙长度791.44米,阻隔墙深度13.5米,厚度0.8米。具体以清单为准。
70日历天
3.5.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3.6是否属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专业及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在投标截止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土壤修复工程或地下水修复工程或土壤风险管控工程或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填埋场修复、流域治理、矿山修复、底泥治理、农田土壤修复工程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环保验收(效果评估)证明文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上述业绩。);
4.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5.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00:00至2026年08月28日24: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得获取。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单位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2026年0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9.其他要求
9.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9.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9.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4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
10.1 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香山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
黄新宇
联系人:
张斌
电话:
0511-80896195
电话:
025-84795407
传真:
传真:
邮编:
212000
邮编:
210000
电子邮箱:
867628393@
电子邮箱:
1204251507@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9980212
联系电话:
0511-889919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table, .table td {border: 1px solid black;border-collapse: collapse;td {padding: 4px;.title {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
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丹徒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徒经发[2026]1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丹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区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北邻金桥大道、南邻便民路、东临振兴路、西邻创业路
3.2 工程规模:本项目将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污染物进行管控。本工程选择等厚度水泥土地下连续搅拌墙(TRD工法)作为垂直屏障工艺,建设垂直屏障区域水平面积约44647.93平方米,垂直屏障墙长度791.44米,阻隔墙深度13.5米,厚度0.8米。具体以清单为准。
3.3质量要求:合格
3.4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3.4.1工程类别:中型
3.4.2技术复杂工程:
3.5标段划分、标段合同估算价以及招标范围:
3.5.1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估算价(万元)
招标范围
工期
ZJDT2026082100001001
江苏长三角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项目施工
1120.0
本项目将对该地块土壤、地下水风险管控污染物进行管控。本工程选择等厚度水泥土地下连续搅拌墙(TRD工法)作为垂直屏障工艺,建设垂直屏障区域水平面积约44647.93平方米,垂直屏障墙长度791.44米,阻隔墙深度13.5米,厚度0.8米。具体以清单为准。
70日历天
3.5.2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3.6是否属于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专业承包?地基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一级]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环保工程二级](含)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专业及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取得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与本招标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9)在投标截止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10)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土壤修复工程或地下水修复工程或土壤风险管控工程或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填埋场修复、流域治理、矿山修复、底泥治理、农田土壤修复工程除外,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环保验收(效果评估)证明文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上述业绩。);
4.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6.5.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00:00至2026年08月28日24:00 (北京时间),逾期不得获取。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单位CA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2026年09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8.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9.其他要求
9.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9.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9.3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9.4投标人存在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正当理由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参加投标,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9.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公开的,不良行为信息公开期间,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
10.1 本项目招标的公告和公示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和公示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香山大道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15层
联系人:
黄新宇
联系人:
张斌
电话:
0511-80896195
电话:
025-84795407
传真:
传真:
邮编:
212000
邮编:
210000
电子邮箱:
867628393@
电子邮箱:
1204251507@
11.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9980212
联系电话:
0511-8899193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0511-85023679
11.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