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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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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政府2026年代建工程110千伏及以下框架招标(二)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H26-FCDJ07-ZB001)
各相关投标人:
芜湖市繁昌区政府2026年代建工程110千伏及以下框架招标(二)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序号
分标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
排序
1
非物资
包1
110kV及以下政府出资电力工程项目设计框架
/
/
流标
2
非物资
包2
110kV及以下政府出资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框架
/
/
流标
3
非物资
包3
110kV及以下政府出资电力工程项目监理框架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57.05
1
盐城新源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0
2
江苏宝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9
3
4
非物资
包4
110kV及以下政府出资电力工程项目审计框架
安徽毓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9
1
安徽景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5
2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8
3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2026年8月21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明生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招标人:芜湖市繁昌区政府
公告将于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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