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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工人医院物资回收服务采购(重)公告
公告名称:
梧州市工人医院物资回收服务采购(重)公告
所属地区:
广西
发布时间:
2026-08-21
详细内容:
梧州市工人医院物资回收服务采购(重)公告

一、采购项目:
​ 1.项目名称:物资回收服务采购(重)
​ 2.项目内容:本次主要回收两栋建筑物(建筑物基础信息详见附件1,仅供参考,不作为废旧金属产量依据)拆除后产生的钢筋和铝材等两类可回收废旧金属材料,不含其他废旧金属和建筑渣土、生活垃圾、不可回收建筑垃圾等物资。
​ 3.基本情况:建筑物目前尚未拆除,拆除施工单位由医院另行选聘。在建筑物正式拆除施工后,中选回收单位需同步进场,对拆除出的废旧金属及时清运回收。废旧金属完好程度、数量和重量等详细情况,以拆除后的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我院不作出任何承诺。意向单位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建筑现状、结构后,自行综合预判、评估和承担本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从报价到回收处置全过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报价单位及中选单位自行负责,我院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 4.现场勘查:本次采购不再组织现场勘查,若需咨询请联系国有资产管理科(0774-2026992)。
​ 5.项目物资回收控制价(人民币含税):壹拾陆万叁仟肆佰伍拾捌元整(¥163458元)。
​ 6.竞标形式:院内询价(价高者得)。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包干报价,报价为项目两栋建筑物报废处置残值,不抵扣期间任何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 7.工作要求:
​ (1)建筑物拆除施工启动后,回收单位须配合拆除进度,做到随拆随收、及时清运,现场不得长期堆放废旧金属,保障拆除施工有序推进,维护医院院内、院外环境与通行安全。
​ (2)回收作业期间严格落实全部安全防护措施,因回收作业产生的额外垃圾、杂物,由中选单位负责清理;严禁损坏、挪用或擅自拿走非本次项目范围内的其他物资,若有违反,将按该物资入账价值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3)清运过程中选单位须主动配合和严格遵守我院关于人员出入、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 8.物资回收按一次性全款形式支付,指定时间内全款支付货款到采购人对公账户,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由采购人与成交商友好协商。
​ 二、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技术性能达到本次采购服务要求,经营范围需包含再生资源回收,且具备法人资格的参选单位。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报价。
​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入选后不得转包、分包。
​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 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 三、响应文件递交及内容要求:
​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26日11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受理。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 3.响应文件要求(均加盖红色公章):
​ (1)本项目总报价单,使用附件2进行报价,报价包含本项目中人工费、设备费、工程车辆租用、安全用品(包含但不限于梯、运输车辆、安全带等)、交通费、常用配件及工具材料费、食宿费、服务费、管理费、税金等本项目服务过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请参选单位自行考虑报价。
​ (2)本项目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电话、电子邮箱。
​ (3)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
​ 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
​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正反面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加,本项内容可不提供。
​ ③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④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税款所属时间)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⑤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 ⑥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商务技术文件:
​ (1)参选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 5.其他要求:外包装袋填写项目名称、应标单位、联系方式。参选文件按响应文件要求项目排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一式三份(1正、2副本)。应标单位应注意响应文件简洁精练,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报名材料递交后不退)。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 四、应标需知:
​ 1.本项目响应财库〔2020〕46号、财库〔2026〕2号。
​ 2.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 3.评审时间地点,梧州市工人医院会议室,院内自行安排(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应对本次招标如遇不可预计因素(如会议冲突等)导致评审时间及地点的适当变更表示理解。
​ 4.本项目在发布成交结果后,成交商无故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向成交商追究法律责任,并索赔不高于项目采购控制价20%的违约金。
​ 五、评审结果及通知:
​ 评审结果在梧州市工人医院官网( />​ 六、联系方式:广西梧州市万秀区高地路南三巷1号,梧州市工人医院工勤楼7楼招标与采购办公室0774-2030686。

梧州市工人医院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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