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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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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雄安新区][招标/资审公告]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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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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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44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7号)、《关于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3〕00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科学园片区西北部,东至城市道路NB1、南至城市道路EB1,西至城市道路ND2,北至城市道路EA1。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8058㎡,总建筑面积约195690㎡,地上建筑约12万㎡,地下建筑面积约7万㎡,塔楼建筑高度约45m,裙楼建筑高度约24m。其中景观面积为40962.13平方米。本项目合同估算价约4500万元。2.3本项目招标范围:国家能源集团雄安基地项目园林景观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及图纸深化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土方工程、道路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小品、水景工程、室外成品设施、智慧灯杆、压控发电、风力发电、BIM建模等以及相关图纸深化工作等。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施工阶段:第一阶段工期为77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时间为准,施工完成日期为2026年12月10日,室外土方工程、地形整理、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电气配管、临时划线、BIM建模等满足消防及规划等验收要求的内容需10月20日前完成,大乔木种植、电气工程、景观小品、水景工程、室外成品设施、智慧灯杆、压控发电、道路铺装工程等12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工期为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7年3月1日,计划施工完成日期为2027年3月31日,需完成草皮、地被、灌木、小乔木种植施工;第三阶段工期为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7年4月1日,计划施工完成日期为2027年5月31日,需完成原项目临建办公区范围内的包含不限于图纸剩余部分施工。重要:本项目工期紧迫,关键节点实施压力大,请投标人充分评估施工组织风险,合理规划施工方案。2.6质量标准:合格。3.申请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文件。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并提供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已竣工(或完工)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所附业绩合同若为PPP合同或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其他施工合同,其中园林景观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①具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②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包括已签订合同及已确定为中标人未签订合同的项目)。③近五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签发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1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竣工(或完工)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合同业绩。(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3年后成立,则提供成立至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6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申请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23:59:00至2026-08-26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09:00:00,申请人应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编制完成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其他说明:本项目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7.公示与公告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国家能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容东片区崇文北路157号雄安智慧建造大厦12层联系人:张仁鹏电话:18615268186电子邮件:17055908@传真(如有):/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二街国家能源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项目负责人:杨博宇项目负责人电话:010-57336324电子邮件:20090146@传真(如有):/网址(如有):/9.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9.2评审以申请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未按要求递交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3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9.4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7.8.5014.3940,申请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资格预审文件,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0113。9.5异议和投诉(1)申请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博宇电话:010-57336324电子信箱:20090146@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北二街国家能源新能源技术研究院(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电话:0312-5620123,邮箱:yshhjjjyjd@。9.6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9.7特别提醒2024年5月11日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需使用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申请人需要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进行新区平台登录及账号绑定相关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0312-5620124进行咨询。9.8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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