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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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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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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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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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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采购公告 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1.2采购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5项目概况: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南高基、东营、西营城中村改造配套城镇基础设施工程新能源机械租赁2.2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采购需求见下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租赁单位合同数量合同租期新能源挖掘机220台月71.5新能源挖掘机60台月131.5新能源装载机50台月21.5新能源叉车3.5T台台班472.3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需求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合格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个类似机械租赁业绩。(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3.4 各供应商可以对/个标段提出参加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个标段。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6 年 08 月 21 日9时00分至 2026 年 08 月 24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0 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2408室;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购 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690号联 系 人:田经理电 话:15712502389 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22号开元大厦2402室联 系 人:关经理电 话:18603263115邮 箱:zhongxing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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