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我馆决定举办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2026年“文体兴城我传承”文化惠民演出暨文化集市活动。现面向社会邀请有承办文化业务资质的公司提供项目业务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积极参与。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概况
(一)活动地点
各乡镇(具体地点待定)。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三)活动场次
11场。
(四)活动经费预算
9.335万元。
(五)活动基本内容
1.文化惠民演出1场;
2.文化集市10场。
二、服务内容要求
(一)场地布置
根据活动主题及活动体验流程,进行专业且有针对性的场地布置,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各活动区域的场地布置及场景美化。
(二)活动执行
根据活动内容,提供演出场地设备搭建、文艺节目表演、活动广告牌制作等业务服务。
(三)活动费用
包含设备租赁费、广告制作费、演出费、场地布置费、保险费、妆造费、搬运费、物料费、餐费、车辆租赁费等费用。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要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承办类似文化活动的经验;
(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经营信誉良好;
(五)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报名材料
(一)资格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三证合一仅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报价明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四)其他有利于该项目的资料。
备注:所有报价文件需密封包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时间
2026年8月24日到2026年8月26日(工作日内)。
(二)地点
白沙县牙叉镇金沙东路文体中心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三)方式
现场报送报价材料或邮寄的方式。
(四)联系人及电话
张先生0898-27722189。
六、报价评审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服务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县文化馆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供应商,确定供应商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等方式告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