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黄埔区省固废平台数据核查专项经费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我局现对“黄埔区省固废平台数据核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省固废平台数据核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成果
(一)对黄埔区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固废平台)注册的产废、经营单位(不少于3427家)基本信息、固废管理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包括开展线上信息、数据筛查,线下现场核验、问题整改跟踪、数据台账归档等,通过对照环评、排污许可、企业生产工艺等方式,核实企业信息、申报数据的完整性、逻辑一致性及与实际情况的符合性,识别异常数据并形成问题清单。
(二)针对核查发现的数据异常问题,通过书面限期整改、现场指导立行立改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限期完成省固废平台基本信息、申报数据的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核,确保问题闭环处理。
(三)供应商对项目过程中采用、引用和接触到的所有数据、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能用作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用途。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结论、成果进行严格保密,包括阶段性以及最终成果,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供应商应对其人员违反保密要求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四)项目完成后,供应商应向服务采购单位提供如下成果:《黄埔区省固废管理平台异常数据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报告》、《黄埔区省固废平台数据核查工作报告》。
三、验收标准
1.数据核查工作应覆盖采购单位指定的全部企业,问题数据整改复核率达到100%,且整改验证记录完整可追溯。
2.核查项目应覆盖采购单位指定的所有资金项目,核查内容须涵盖资金拨付、使用明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披露清晰、数据准确、依据充分。
3.所有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管理及财政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数据真实、逻辑严密、结论明确、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4.供应商提交的研究成果应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审核。
四、服务要求
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至少3人。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或以上环境类职称证书,2人具备环境类职称证书。
五、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5日止。
六、最高限价
项目经费限价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该限价包含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报价超过上限(不含本数)的无效。费用拟分二期支付,首期款为合同金额50%,尾款于验收后支付为合同金额50%。
七、供应商基本资质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