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科沥青有限公司导热油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广西交科沥青有限公司导热油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交科沥青有限公司导热油采购
1.2 采购人:广西交科沥青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上限价¥340000元。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厂区沥青生产导热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保障生产线连续稳定作业需求,本次采购工业有机热载体导热油,采购总量25吨。产品质量、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必须严格符合GB23971-2009《有机热载体》国家标准要求,适配沥青生产导热炉、换热系统长期循环使用,具备热稳定性好、不易结焦、换热效率高、安全耐高温的特性,满足厂区常态化安全生产工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适配原导热油系统同品类油品运行安全稳定性需求,本次采购25吨导热油(中石油昆仑牌),型号L-QC310。包含产品生产、质检、包装、运输、装卸、送货至厂区指定点位、现场卸货、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交付。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益民路19号广西交科沥青有限公司钦州橡胶沥青生产基地。
2.4质量要求:导热油质量的技术指标应符合GB23971-2009《有机热载体》有关规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起,近2年内至少3项工业导热油、有机热载体同类供货业绩,每份业绩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或验收证明等佐证材料,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4)信誉要求:①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②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相关营业范围。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6)供应商在采购人合格供应商中评级为E(原D级供应商)或在采购人合格供应商评定中有不良记录的;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的行为,如: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争,超出经营范围或资质投标,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擅自修改参数、格式等。
(8)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约记录(如弃标、项目烂尾等),被业主投诉未整改,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被通报批评等不良行为。
(9)其他:/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登录成交(中标)价 |
收费费率 |
备注 |
10万元 |
500元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加计算,即:服务费=∑[各档次成交(中标)价*收费费率]。 |
10万元-100万元(含) |
1‰ |
100万元-500万元(含) |
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