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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 年度云讯通IAD 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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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 年度云讯通IAD 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
| 所属地区: |
北京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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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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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 年度云讯通IAD 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8-21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度云讯通IAD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标段编号:BJBBFA20260817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 年度云讯通IAD 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云讯通 IAD 设备,具体包含5 类设备:4 端口、8 端口、16 端口、32 端口、128 端口的具备 IAD 功能的接入设备。
①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90.22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②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③★交货地点:北京市。
④★供货时间:供应商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⑤★质保期:免费质保24个月。
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度云讯通IAD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云讯通 IAD 设备
-
580
北京市
供应商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折扣,详见附件4.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原厂)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原厂)资格声明函;如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且已授权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原厂)不得再自行响应。
2.1.7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8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产品(IAD 设备,须涵盖4端口、8端口、16端口、32端口、128端口等五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4: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设备端口数量,需额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对设备端口数量说明的盖章证明。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2.3.3 产品资格要求: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响应产品中的云讯通IAD 设备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书原件扫描件)。
2.3.4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2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6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时03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 址:
/
邮 编:
100010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薛经理
联 系 人:
赵巾曼、李欣楠、常东旭、张峰、史继祥
电 话:
010-58504895
电 话:
1531127416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度云讯通IAD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度云讯通IAD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标段编号:BJBBFA20260817000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 年度云讯通IAD 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云讯通 IAD 设备,具体包含5 类设备:4 端口、8 端口、16 端口、32 端口、128 端口的具备 IAD 功能的接入设备。
① 采购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为90.22万元(不含税)。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②项目性质:货物及相关服务。
③★交货地点:北京市。
④★供货时间:供应商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⑤★质保期:免费质保24个月。
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采购人技术规范书相关要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6-2028年度云讯通IAD设备集中公开询比项目(重新询比)
云讯通 IAD 设备
-
580
北京市
供应商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设备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限价为100%,供应商在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报折扣,详见附件4.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或评审委员会按询比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供应商如为制造商(原厂)响应,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原厂)资格声明函;如为代理商响应,须提供制造商(原厂)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且已授权代理商响应的制造商(原厂)不得再自行响应。
2.1.7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3年8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日前(不含询比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产品(IAD 设备,须涵盖4端口、8端口、16端口、32端口、128端口等五类产品)销售业绩,所有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3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签订或履约起点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供应商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供应商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供应商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代理商响应的,可提供代理商的同类项目业绩,也可提供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厂商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4: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设备端口数量,需额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对设备端口数量说明的盖章证明。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2.3.3 产品资格要求: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响应产品中的云讯通IAD 设备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须提供上述要求证书原件扫描件)。
2.3.4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2日 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8月26日 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 09时03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地 址:
/
邮 编:
100010
邮 编:
100032
联 系 人:
薛经理
联 系 人:
赵巾曼、李欣楠、常东旭、张峰、史继祥
电 话:
010-58504895
电 话:
1531127416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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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账 号: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21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8-21 18: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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