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阳曲县吕文彦运输部(个体工商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40122MA0M423T0B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大盂镇景庄南2-10号
申请人:郭丽丽
2026年6月9日,郭丽丽向本局反映本人身份信息被冒用办理阳曲县吕文彦运输(个体工商户),并提交相应材料。本局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撤销经营主体虚假登记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4〕147 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受理。
经阳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阳曲县吕文彦运输部(个体工商户)于2026年5月25日办理变更登记,因“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用户管理”登记系统切换、数据迁移异常,导致业务流程数据错乱:系统跳过第二任经营者郭丽丽的正常变更环节,直接从第一任经营者吕文彦变更为第三任经营者王恢,属于登记机关系统调整技术原因导致的登记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阳曲县吕文彦运输部(个体工商户)于2026年5月25日变更的登记。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太原市杏花岭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阳曲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