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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县][招标/资审公告]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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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大名县][招标/资审公告]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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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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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已由 大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大发改(2025)25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定改造雨水管网长度15735m,污水管网长度12618m,电力管道长度15732m,通信管道长度15732m,供热管道长度15775m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本次招标为二标段B区:改造雨水管网长度9256m,污水管网长度7517m,电力管道长度8916m,通信管道长度8916m,供热管道长度9410m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2建设地点: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及智能制造产业园内。
2.1.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二标段B区:改造雨水管网长度9256m,污水管网长度7517m,电力管道长度8916m,通信管道长度8916m,供热管道长度9410m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4计划工期:总工期71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67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工程建设的要求和规定,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B区: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B区设计、施工、最终交付。包括项目立项批复内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服务能力。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3.1.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派遣,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1.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以上技术职称。3.1.4信誉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河北、信用邯郸网站等平台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注: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所承担合同内容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2 00:00 至 2026-08-2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4.3其他说明:/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1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田壮国,电话0310-6572668代理机构:河北至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严晓磊电话:0310-3195696、邮箱:HBzygc12@163.com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电话:19331074567电子邮箱:gycgwh@163.com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13.联系方式招标人:大名县名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天雄路450号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南堡乡华耀城精品市场11区C8-102邮编:056900邮编:056000联系人:田壮国项目负责人:严晓磊电话:0310-6572668项目负责人电话:0310-3195696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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