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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2027年陇南市广告多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公告名称:
[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2027年陇南市广告多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所属地区:
甘肃
发布时间:
2026-08-21
详细内容: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2027年陇南市广告多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6-08-21   27】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2027年陇南市广告多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2026年-2027年陇南市广告多媒体宣传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6082108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陇南市广告及多媒体宣传服务

1.6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





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金额(元)









标包一





日常广告制作类





700000.00









标包二





多媒体宣传制作类





150000.00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标包





采购内容





成交供应商





含税预算金额(元)









标包一





日常广告制作类





1个





700000.00









标包二





多媒体宣传制作类





1个





150000.00











本项目不限制供应商参加询比的标包数量,每个供应商限成交1个标包。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在基准价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报价,最高响应限价为折扣(非OFF)100%。结算单价金额(不含税)=该单项基准价(不含税)*成交折扣(非OFF),基准价明细详见附件,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陇南市广告及多媒体宣传服务。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2.3合同签订方式:框架采购合同,合同以成交服务商成交含税总金额签订,按实际服务量进行结算。

2.4采购预算金额:850000.00元(含税)











标包





采购内容





含税预算金额(元)









标包一





日常广告制作类





700000.00









标包二





多媒体宣传制作类





150000.00











2.5服务地点:陇南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2.6供货期/服务期限:

标包一: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3日内完成供货,并完成相应安装服务。如遇到紧急特殊问题需与甲方进行协商重新计算供货日期。

标包二: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3日内完成。

2.7质保要求/维护期:

标包一: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标包二:3个月(含后期改动)。

2.8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询比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2.9素材版权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为甲方提供的视频素材内容必须保证原创,不得抄袭,须承诺持有或购买视频素材中所涉及的相关版权,包括但不限于人物肖像权、字库使用权、文字和内容的著作权、版权、使用权等。若出现侵权情况,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仅适用于标包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仅适用标包一):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7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项目【广告宣传品或印刷品制作类】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70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审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2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仅适用标包二):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备自2023年07月0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前一日同类项目【新闻宣传类或新媒体运营支撑服务类】业绩,且提供的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15万元。

证明材料要求:①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A.若为单项合同,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以及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一方未签署日期的,以另一方签署的日期为准;双方均签署日期的,以较晚的日期为准;合同双方均未签署日期或签署日期均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且合同关键页要求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B.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以及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cn/查验一致的截图)。时间以结算单(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结算单(或订单)的累计金额作为框架协议的总额。框架协议须能够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线下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订单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买方(合同买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C.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②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③若合同中包含其他无关业绩的,须提供属于本项目类似业绩范围内的金额证明材料,如订单、发票、供货单等。若所提供的合同或订单中无法明确看出标的属于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的,可由该合同或框架协议的甲方出具相应证明文件作为依据(证明文件须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甲方项目使用部门章);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业绩,母公司、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⑤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⑥本评审项仅认可由同一响应主体作为乙方所签订的合同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依据。对于任何与响应主体不一致的合同业绩或响应主体为非合同乙方单位的,均不纳入业绩评审范围之内。

(4)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供应商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5)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适用于所有标包):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须提供承诺函)。(适用于所有标包)

3.5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须提供承诺函)。(适用于所有标包)

3.6其他要求:(适用于所有标包)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人员、资质等材料必须是供应商的:

①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②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③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8月21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询比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询比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点击领取”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询比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询比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5.3询比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按项目售卖),售后不退。

5.3.1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购买电子询比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9990088125100010000001005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CT20260821087/响应供应商名称,支付完成后请将汇款凭证发至13893459167@邮箱(发送邮件请注明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并联系工作人员(联系人及电话:廖敏江/13893459167)确认支付成功,以便完成文件下载。

5.4询比文件费用发票事宜:询比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送至供应商获取询比文件时填写的发票接收邮箱,请注意查收。

询比文件下载:完成文件费用支付后,请在本公告5.1条规定的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获取询比文件,入口“采购文件领取-查询对应项目-点击领取-比选文件领取”。获取文件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请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询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询比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办理CA请点击平台“CA专区”模块,选择“标证通下载”进入“新点标证通”(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同时在(

10.行政监督部门

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1224号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石·豪布斯卡企业总部基地1号楼510室









邮  编:730050





邮编:730050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人:王龙吉、郝方江、曾勇、刘立恒、廖敏江、费彬彬、李鹏帅、刘锦涛、蔚玉璞、李秋菊、黄治









电  话:0931-8778118





电话:15393171936、15117185002、13919800362、15908892014、1389345916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qing5@





电子邮件:13893459167@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户  名: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置地广场支行









账  号:/





账号:9990088125100010000001005









异议接收邮箱:ahsjyiyijs@或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出异议(我的项目-进入本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异议联系人:王龙吉

异议联系电话:15393171936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王龙吉

(如签名无法正常显示,详见附件)

2026年08月21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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