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背板膜用消光剂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背板膜用消光剂框架采购
招标编号:LYSHGS2608-WZ006-WZSYGS453-B11050086492824-2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背板膜用消光剂框架采购,招标人为辽阳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背板膜用消光剂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聚酯部聚酯装置背板膜用消光剂,适用于聚酯装置,用于太阳能背板膜聚酯BG60系列产品所需要的添加剂,以溶液方式加入到酯化反应釜里。按照实际考核单耗5.4kg/吨计算,框架采购最大数量为436.8吨,一年使用量。
2.2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560000.00元(含税)。
2.3实施或交货地点:辽阳石化公司库房或买方指定地点。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首批到货,具体数量按招标人要求。其余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货。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
投标人资格要求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投标方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投标方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
(2)投标产品为投标方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方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3)投标产品为投标方分公司生产的,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产品为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同类装置成功应用的标的物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个,投标人须提供:
(1)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合同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2)至少一张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可隐去价格)。发票内容需包含:货物名称、数量、用户名称等。
(3)投标人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最少1个装置使用情况证明(使用报告、试用报告、评价报告等均可)并加盖使用单位生产技术主管部门公章或公司公章(专用章视为无效)。
(4)如投标人的有效业绩是通过其代理商进行销售的,提供其代理商的销售业绩及代理授权,并提供代理商与制造商之间相应的合同及发票。
(5)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辽阳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投标人资格要求4: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color: inherit;">。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2026-08-27 24时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3pt;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0);">“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align: justify;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30px; font-size: 15pt;">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2026-09-14 08:3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8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大运河能源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 联 系 人:王志刚 电话:15841944992 电子邮件: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21号 联 系 人:李孟阳(异议)、于晓君(标书售卖等) 电话(标书售卖、发票和保证金等事宜):024-25549101 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24-86916260 电子邮件:(标书售卖等)syzb06@、(异议)syzm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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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