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的宁远县医共体人民医院院区第二门诊1-5楼消防整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远县医共体人民医院院区第二门诊1-5楼消防整改项目
2、采购预算:58668.00元,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包1 | 宁远县医共体人民医院院区第二门诊1-5楼消防整改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批 | 58668.00元 | 详见第二章前附表 |
注: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px">)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 style="margin-top:1px;margin-left:0;text-indent:12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保查询截图等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一)。
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6、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6日17:00分止,每天上午9至12时,下午15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紫霞路交汇处嘉信悦郡2栋2单元102。
3、获取询价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供应商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领取询价文件。
4、获取询价文件前请潜在供应商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勘察。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宁远县园艺武装部隔壁原县交易中心五楼。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也可以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并发出询价文件。
八、公告期限
自2026年08月24日起至2026年08月26日止,3个工作日。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并以书面纸质文件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公告地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
地 址:宁远县重华北路1号
联系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53999625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冷水滩区永州大道与紫霞路交汇处嘉信悦郡2栋2单元102
联系人:艾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