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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服务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服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26〕1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服务进行公开比选。2. 项目简要说明2.1项目名称: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服务2.2项目编号:SJZXJT-FWBX-2608072.3项目概况: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位于仓盛路以南,仓兴街以西,规划总用地50.8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6026.95 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804.95 m2, 地下建筑面积约25222.00 m2,容积率1.50。地上1-11层,地下1层,基础埋深1.0-7.0m, 框架、剪力墙结构,独立、筏板基础,基底压力120-360KPa。 2.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2.4.1.勘察:收集场地资料并制定勘察方案,通过现场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及地下水和不良地质现象勘察,结合试验分析场地岩土特性,编制勘察报告。拟布设钻孔96个,勘探进尺达2929米;探井4座,勘探进尺达24米;总勘探进尺达2953米。2.4.2.边坡支护设计:根据基坑的深度、土质条件和周边环境要求,设计满足承受土压力、地下水压力及荷载的要求,同时应保证施工和拆除的便捷性的边坡支护设计方案。2.4.3.地基处理设计:基于地质勘察结果,进行土壤力学参数的测试和分析,以设计合适的地基处理设计方案。同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其它勘察工作,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共分为1个标段。2.5服务地点:仓盛路以南,仓兴街以西。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实施情况为准。2.7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要求。3. 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3.1.2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工作,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3.1.3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3.1.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资格,具有8年以上相关经验。3.1.5其他要求: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否则均按无效处理。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3.2 本次比选 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31日将加密的比选申请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比选人将在线进行评审,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时间按时完成比选申请文件远程解密、确认工作。比选申请文件上传时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请比选申请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比选申请人因电子交易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时,请及时与技术信息部联系(电话:0311-80902276)。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381号林荫商务广场2号楼联系人:蔡辉、张颖电话:0311-8090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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