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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行车关键岗位视频监控补强(增加行为分析功能)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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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行车关键岗位视频监控补强(增加行为分析功能)项目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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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发布时间: |
202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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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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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行车关键岗位视频监控补强(增加行为分析功能)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JN-WZ-LYCWDJZTP-2026-1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临沂车务段行车关键岗位视频监控补强(增加行为分析功能)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临沂南站、红埠寺站每个车站行车室补强高清摄像机2台,音频识别算法终端机1台,显示器1台,语音采集器1个,限速联控错误报警功能分析模块1个,行为分析模块授权2路,智能广播音箱1个,辅材(含线缆、交换机、调试、线槽等)1批,共2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采购范围:临沂南站、红埠寺站每个车站行车室补强高清摄像机2台,音频识别算法终端机1台,显示器1台,语音采集器1个,限速联控错误报警功能分析模块1个,行为分析模块授权2路,智能广播音箱1个,辅材(含线缆、交换机、调试、线槽等)1批,共2套。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允许分包、转包),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理解并遵守国铁采购平台的规定及要求,并已在国铁采购平台办理完成供应商注册、审核手续。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方须有足够的产品库存满足招标方供货需求。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期内,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不存在产品抽检、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09:40至2026年8月25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沂车务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155881760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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