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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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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招标/资审公告]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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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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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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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6〕1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交投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交投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公共配套设施、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总建筑面积76026.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804.95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建筑面积49344.32平方米,公共配建建筑面积1460.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5222.00平方米;项目建设地点:仓盛路以南,仓兴街以西;设计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付止(其中全部设计图纸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绿色建筑等级:基本级;质量标准:现行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及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幕墙门窗深化设计、中水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综合管网设计、人防设计、装配式深化设计、车库地划线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4 09:00:00
至
2026-09-17 09:14:00 ,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17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八、其他公示内容
8.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8.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九、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线提出。招标人联系人:付婧,联系电话:0311-8090219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马杰、米硕硕、吴丽慧,联系电话:0311-67909767。 十、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电话:
0311-89929161 电子邮箱:
/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二、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三、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收费金额(元)付费主体 南位城中村改造3#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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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十四、联系方式招标人: 石家庄市交投裕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正恒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锦绣商业广场 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仓裕路87号联创壹号B座1201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付婧 项目负责人: 马杰 电话: 0311-80902193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67909767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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