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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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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藁城市][招标/资审公告]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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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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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 项目
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藁行审批复〔2025〕01-15000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0906.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387.81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石家庄市藁城区。本项目对藁城区城区的老旧垃圾转运站进行提升改造,更换12立方智能移动水平式垃圾压缩设备共计22套;更换新能源垃圾清扫、收运、转运等环卫车辆70辆及其配套设施;更换及新增240L垃圾桶15000个,四分类垃圾箱1000个。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工作: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所有工作和实施期间的设计变更以及后续服务等内容。
施工内容: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9884.522万元。 2.3
计划工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后,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施工工期:194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年 月
日以来完成过 ;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提供2026年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及劳动合同或聘用证书)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2个)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①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②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③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8-24 09:00:00
至
2026-08-30 17:00:00 ,登录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16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7.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7.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
(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1-88159620。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异议向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付旭升
,联系电话:0311-83086860。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藁城区交通局 电话:
0311-88159620 电子邮箱:
82221570@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收费金额(元)付费主体 石家庄市藁城区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0
无 十三、联系方式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府东路329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金石工业园院内2号加速器楼(瞪羚企业加速器)12层121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董晓衡 项目负责人: 付旭升 电话: 0311-8815962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08686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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