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重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00202608220002-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重新(招标编号
ZFC140400202608220002-02),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
发(2023)86号和长发改审发(2024)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民
政局,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治市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项目监理重新
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州区丰恒路与太岳东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3、建设规模:新建精神卫生福利设施用房总建筑面积15839.5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228.55㎡,地下建筑面积 4610.98㎡。
4、监理工期:同施工工期(15个月)及缺陷责任期。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按一个标
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
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国家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