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川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钢筋混凝土套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川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钢筋混凝土套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8-24
详细内容:

川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钢筋混凝土套管采购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川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钢筋混凝土套管采购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GDJGCGS2608-WZ003-TJGS586-6514060086503524-33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二线鄂豫赣皖浙闽段浙闽支干线钢筋混凝土套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温州-福鼎天然气管道全长150km。管径D1016mm全长139.1km;管径D813mm全长10.9km。其中定向钻穿越3处/1.716km、二级及以上道路顶管穿越20处/2.545km、大中型型河流顶管2处/0.617km、小型河流顶管穿越17处/2.055km,铁路顶管穿越1处/0.1km、其他小型顶管穿越65处/3.779km;隧道管道安装25处/50.076公里。沿线设置4座站场,5座线路截断阀室。

2.2 招标范围: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执行标准/技术要求

1 钢筋混凝土套管 DRCPIII 1500*2000 GB/T11836,接口形式:柔性接头C型钢承口,专用橡胶圈、沥青麻丝米3648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GB T11836-2023)

开挖加套管穿越公路通用图(00817DB13-GI001-A01#EPL-DW-0110 )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按需求分批次交货,卖方按买方采购订单量排产,合同签订后 2 日内向买方提供供货进度表,并按照供货进度表约定的交付时间向买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卖方负责产品的保管,卖方按买方现场需求24小时内送至施工现场,其配套设备或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规定)应与货物同时到货。

2.5 质保期:质量保修期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就货物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

2.6 技术标准及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

2.7 招标结果有效期: 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至合同履约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制造商。

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其中资产负债率小于10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需承诺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上述情形的承诺函);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可自行出具)。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审查其财务状况(含财务审计报告),若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或风险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其接受上述条款的承诺函。

4.法律纠纷情况:

如有诉讼,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发生因未履行合同、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如相关机构判定纠纷的责任归属于投标人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无诉讼的,须提供无诉讼承诺声明函。

5.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相关的情况的声明。

6.技术资格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具有直径≥1500mm DRCP Ⅲ钢筋混凝土套管的供货业绩。

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合同及对应发票的复印件为准。提供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应包括:封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中包含买方名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供货数量、签订时间的关键页;合同发票复印件至少应包括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

(2)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须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CNAS)出具的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验的套管须为直径≥1500mm 的DRCP Ⅲ钢筋混凝土套管,按照《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国家标准(GB/T 11836-2023)》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日期应为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cn)查询结果为准)

④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⑤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投标人提供①-③网站查询截图;以上均以开标当日核查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重要:【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完成报名,以云梦泽智慧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信息为准。4.1、4.3 所示操作为云梦泽智慧平台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步骤。4.2 所示操作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缴纳标书费步骤。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至2026-09-01 23:59:00,严格按照下列步骤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2 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人民币每套/每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因目前处于云梦泽智慧平台和原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切换过渡期,标书费金额与云梦泽智慧平台显示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及其公告要求为准,投标人应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family: 宋体; letter-spacing: 0.3pt;">(如显示“未与昆仑银行签约”字样,请检查网址是否正确!)(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4.3 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 4.1 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按 4.2 规定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操作后,即可在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评标期间将对标书费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未按 4.2要求缴纳的,投标将被否决。)

4.4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操作,投标人须使用 CA 完成投标。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及时进行企业 CA 注册。鉴于 CA 注册存在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避免因办理延误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 CA 办理流程如下: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CA 申请流程,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 CA 办理相关操作。

注:CA 办理咨询电话 956100;CA 办理操作手册获取路径如下: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CA 办理相关流程。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6-09-09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①前序必要准备工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务必完成企业注册、CA办理(办理需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并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及电子签名。

具体操作手册获取路径: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②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投标人已完成企业注册、CA 办理后,访问云梦泽智慧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③递交投标文件:依次选择【我的项目】→【项目管理-投标】→选定投标项目【进入项目】→【递交】,并按照系统指引上传投标文件、确认签名完成递交。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平台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70000元。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平台指定保险/保函;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平台 转电子招标平台),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进行查询缴纳状态。(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扫描件和 中本次招标项目保证金页面的截图。)

④采用保险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margin-top: 0pt; margin-bottom: 0pt; text-indent: 21pt; height: 21px; font-size: 10.5pt;">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评标期间将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核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的,投标将被否决。)

  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管道局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52号

联系人:张赛

电话:1769098122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160号

联系人:任奕、时富毅

电话:0316-2173980

中国石油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4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