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国招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
投
标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拟
在
建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供
应
商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新
闻
室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公告名称: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零散谈价公告
所属地区:
四川
发布时间:
2026-08-24
详细内容:
我院拟采购环境监测服务供应商1家,拟对该项目采用零散谈价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00
四、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提交零散谈价公告“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资料的扫描件至

(二)现场报名: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综合采购部,提交“第五点”要求的加盖公司鲜章的相关资料原件。
五、报名资料:
(一)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报名表(见附件1)。
(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人资格证明(见附件2)。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若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谈价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资质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鲜章,资质不齐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预算:4.8万元/年,最高限价:4.8万元/年。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八、参数要求(含配件)或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环境监测清单及内容
1、营门口院区环境监测清单及内容

序号

内容

点位

项目

次/年

每次取样点位

每次取样频次

1

废气

污水处理站管道废气(DA001)1点位

氨

4

1

4

硫化氢

4

1

4

臭气浓度

4

1

4

锅炉排口1(DA002)1点位

林格曼黑度

1

1

3

氮氧化物

1

1

12

二氧化硫

1

1

3

颗粒物

1

1

3

一氧化碳

1

1

3

锅炉排口2(DA003)1点位

林格曼黑度

1

1

3

氮氧化物

1

1

12

二氧化硫

1

1

3

颗粒物

1

1

3

一氧化碳

1

1

3

2

油烟

食堂1点位

油烟参数

1

1

1

饮食油烟

1

1

5

3

废水

总排口(1点位)

pH值

4

1

3

化学需氧量

4

1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4

1

3

总余氯

4

1

3

粪大肠菌群数

12

1

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

1

3

氨氮

4

1

3

石油类

4

1

3

动植物油

4

1

3

挥发酚

4

1

3

总氰化物

4

1

3

沙门氏菌

4

1

3

志贺氏菌

4

1

3

悬浮物

52

1

3

流量

4

1

3

水温

4

1

3

色度

4

1

3

4

噪音

4点位

昼夜

4

4

2

2、九江院区环境监测清单及内容

序号

内容

点位

项目

次/年

每次取样点位

每次取样频次

1

废气

污水处理站管道废气(DA001)1点位

氨

4

1

4

硫化氢

4

1

4

臭气浓度

4

1

4

2

油烟

食堂1点位

油烟参数

1

1

1

饮食油烟

1

1

5

3

废水

总排口(1点位)

pH值

4

1

3

化学需氧量

4

1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4

1

3

总余氯

4

1

3

粪大肠菌群数

12

1

3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4

1

3

氨氮

4

1

3

石油类

4

1

3

动植物油

4

1

3

挥发酚

4

1

3

总氰化物

4

1

3

沙门氏菌

4

1

3

志贺氏菌

4

1

3

悬浮物

52

1

3

流量

4

1

3

水温

4

1

3

色度

4

1

3

4

噪音

4点位

昼夜

4

4

2

(二)服务要求
1、本项目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
(1)按照DB51/2865、GB20952、HJ/T373的要求进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2)监测数据记录、整理、存档要求: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按照HJ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3)如新规变动排污许可证变更按最新规定增加检测且不加任何费用。
2、本项目需提供的项目监测方案应包括:
(1)任务来源;
(2)人员安排及分工组织;
(3)前期准备;
(4)现场采样;
(5)样品流转;
(6)样品分析;
(7)数据审核及汇总;
(8)检测报告编制。
九、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
1、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营门口院区),金牛区互利西一巷8号;
2、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九江院区),双流区草金路105号。
(二)服务期限
1年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供应商按合同要求提供检测服务,检测完成向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经考核合格,每季度结算一次。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60天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采购人可根据管理需要调整考核内容。
(四)违约责任
1、采购人违约责任:
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款项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采购人仍未支付的,供应商有权要求超哥支付应付款项及利息[利息以应付款项为基数,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计算时间为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供应商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不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的时限及时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逾期3日,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供应商则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2)若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者不符合采购需求内容又无正当理由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业标准、行业相关规定、采购人现场管理制度及本采购需求的约定,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采购人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采购人赔偿的费用等;
(4)供应商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损失尚未补足的部分;
(5)供应商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采购人为主张权利而实际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邮件费、公告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以及来自行政机关的罚款等。
十、与我院合作中的供应商将接受我院诚信度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我院有权终止合作,并列入黑名单。
十一、凡愿意报名参加我院谈价项目的供应商,均视为无条件认同并满足我院提出所有谈价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8号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8-69515784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8月24日
附件: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请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国招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客服热线
400-676-1800
业主单位:政府机构、国有企业及大中型民营企业  |  运营单位:北京华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国招网提供技术支持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京ICP备1700911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