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洞头分公司光电一体化设备采购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光电一体化设备\NC****E\国产品牌 |
* |
台 |
**% |
****-**-** |
|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洞头风力发电分公司 |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应国网浙江电力调控中心文件要求,洞头风电场拟采购*套光电一体化设备。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要求一致或配套要求,需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冠桥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祥园路**-*号*栋***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梅工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