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YD260471
项目名称: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三期项目租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9,756,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三期项目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9,756,6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租赁服务
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三期项目租赁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9,75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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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租赁设备交货且完成安装调试、终期验收合格并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三期项目租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采购包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村村自动雨量(气象)站三期项目租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