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现采用院内比选的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DKQ-20260010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格(万元) |
1 | 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 1 | 7.7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具有从事工程咨询的经营范围,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供应商在招标截至目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提供平台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为法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style="text-indent:32px;height:150%">(7)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8)提供2025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6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
报名方式:请将比选报名函(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扫描件至邮箱ydkqqck@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8月28日14:30(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比选地点: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四楼大会议室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1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老师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332015
附件:
比选报名函.docx